王敦既下,住船石頭,欲有廢明帝意。賓客盈坐,敦知帝聰明,欲以不孝廢之。每言帝不孝之狀,而皆雲溫太真所說。溫嘗為東宮率,後為吾司馬,甚悉之。須臾,溫來,敦便奮其威容,問溫曰:“皇太子作人何似?”溫曰:“小人無以測君子。”敦聲色並厲,欲以威力使從己,乃重問溫:“太子何以稱佳?”溫曰:“鉤深致遠,蓋非淺識所測。然以禮侍親,可稱為孝。”
世目楊朗:“沈審經斷。”蔡司徒雲:“若使中朝不亂,楊氏作公方未已。”謝公雲:“朗是大才。”
是月也,乃命水虞渔师,收水泉池泽之赋。毋或敢侵削众庶兆民,以为天子取怨于下。其有若此者,行罪无赦。孟冬行春令,则冻闭不密,地气上泄,民多流亡。行夏令,则国多暴风,方冬不寒,蛰虫复出。行秋令,则雪霜不时,小兵时起,土地侵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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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食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食肉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月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则辞。
曾子问曰:“为君使而卒于舍,礼曰:公馆复,私馆不复。凡所使之国,有司所授舍,则公馆已,何谓私馆不复也?”孔子曰:“善乎问之也!自卿、大夫、士之家,曰私馆;公馆与公所为,曰公馆。公馆复,此之谓也。”曾子问曰:“下殇:土周葬于园,遂舆机而往,途迩故也。今墓远,则其葬也如之何?”孔子曰:“吾闻诸老聃曰:昔者史佚有子而死,下殇也。墓远,召公谓之曰:‘何以不棺敛于宫中?’史佚曰:‘吾敢乎哉?’召公言于周公,周公曰:‘岂不可?’史佚行之。下殇用棺衣棺,自史佚始也。”
《礼》曰:「君子抱孙不抱子。」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,子不可以为父尸。为君尸者,大夫士见之,则下之。君知所以为尸者,则自下之,尸必式。乘必以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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